2013年12月18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出關于開展綠色農房建設的通知,要求推動綠色建材下鄉。各地要結合當地綠色農房建設實際需要,引導當地有序發展綠色建材,加快調整區域建材產業結構,為綠色農房建設提供有力支撐,結合綠色農房建設帶動綠色建材深入鄉村,引導農村建材市場向綠色消費升級;積極向建房農戶宣傳介紹適合當地綠色農房建設、經濟的綠色建材,推廣應用節能門窗、輕型保溫砌塊(磚)、陶瓷薄磚、節水潔具、水性涂料等綠色建材產品。2014年5月28日,住建部與工信部聯合發布《綠色建材評價標識管理辦法》。綠色建材評價標識,是指依據綠色建材評價技術要求,按照本辦法確定的程序和要求,對申請開展評價的建材產品進行評價,確認其等級并進行信息性標識的活動。要求每類建材產品按照綠色建材的內涵和生產使用特性,分別制定綠色建材評價技術要求。標識等級依據技術要求和評價結果,由低至高分為一星級、二星級和三星級三個等級。標識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屆滿6個月前,可申請延期復評。
為落實《綠色建筑行動方案》、《“十二五”綠色建筑和綠色生態城區發展規劃》、《“十二五”建筑節能專項規劃》和《建材工業“十二五”發展規劃》,研究解決綠色建材生產和應用中面臨的問題,積累綠色建材工作組織管理經驗,切實做好各項工作,加快綠色建材產業發展,帶動建材工業轉型升級,2013年9月26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聯合印發了關于成立綠色建材推廣和應用協調組的通知。